各系、各处室: 近年来🚣🏻♂️,全国电气火灾多发🧑🏽🎨,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切实扭转电气火灾多发势头🕣,维护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自纠的通知》(苏教办安函〔2017〕10号)要求,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安排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坚持源头控制🚏、技术防范、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电气火灾防范综合治理。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院长张琦为组长,分管院长陈权为副组长,各单位行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处办公室。 三、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排查整治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确保全校电气火灾零事故🍘🫶🏻。 四、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推动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各单位为基本单元,排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逐一填写《电火灾防范网格检查表》。推进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 (二)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五、治理时间和步骤 治理时间由2017年6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各单位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对全校各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各单位对照《电气火灾防范单位自查表》,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和系统排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时限,逐一督促整改。 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学校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开展排查整治👵。2018年12月前,要将所有单位要全部排查一遍;2019年,学校要严把源头治理,对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巩固综合治理成效♙;2020年,学校要对综合治理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建立完善电气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各单位要明确具体负责领导,进一步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始终坚持保障安全的工作原则,统筹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严格执行国家技术标准,切实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二)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安全保卫处要加强与消防部门协作配合♝,依法依规落实电气安全各环节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列出相关责任清单,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提出综合治理意见,重点推进解决。 (三)大力宣传,积极参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牵头🤴🏿,保卫处🧑🏻💼、后勤处配合🪶,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将电气火灾防范纳入校园消防培训内容,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介⇢,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提高师生预防电气火灾意识 (四)强化考核💯,确保整治成效👩🏻🔬。学校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消防考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以及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等有关安全考核评比内容。学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加强对电气火灾治理考评考核力度👍🏿,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要求定期进行随机抽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督促彻底整改,切实提升单位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水平。 部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情况和《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治理负责领导🥬、联络员名单》(附件3),请于2017年8月30日前报送安全保卫处🆙;从10月份起,每月20日报送《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2017年10月5日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18年起🤽🏼♂️,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最后5个工作日前🤙🏽,报送《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每年1月1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月1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20年4月1日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彩神 2017年9月5日
|